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县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下辖14家全资二级公司,4家全资三级公司,代管两家县属国有企业(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江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行政综合部、财务部、金融合作部、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风控部八个部门。现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坚持人尽其才、用人所长、适人适岗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本次人员招聘计划共3名。(详见附件1)。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及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行政管理类、财经类、金融类、财会类、食品安全类、餐饮管理类、公共管理类、采购管理类、物流管理类优先。
4.年龄及户籍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5.岗位要求:(1)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总会计: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能熟练掌握财务相关办公软件,熟悉办公流程;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以及较强的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能力;(2)全资三级公司双江洁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检验部安全监督员:具有食品检验员资格证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熟悉肉类、蔬菜等食物的生长习性;(3)全资三级公司双江洁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采购部工作人员:有采购、物流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意识。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所在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年休假。
三、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3日至9月18日18:00。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根据报名人员登记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梳理筛选,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超过1:10的,通过对考生履职经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资格证书适配性等综合条件进行评估;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不足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会计管理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集团公司会议研定是否进行1:1招聘。)以实际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3.在招聘过程的任意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生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1.笔试
笔试应从拟竞争的岗位入手,采用有针对性的试题,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前两名的进入面试环节。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与面试环节,监督组全程监督。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形象等方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应聘,没有按时参加的人员将取消其应试资格。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对有问题的考察对象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须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均符合条件的,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征求意见及公示等情况综合分析,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兴顺和集团公司会议研定,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审定结果,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后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2.拟聘用人员凡属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劳务纠纷的一切后果均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2.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docx
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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