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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监狱2019年关于公开 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6 09:33:55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点击率:2524

云南省临沧监狱2019年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云县宏华 临沧市就业工作站 4天前              因工作需要,云南省临沧监狱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为在云南省临沧监狱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三类岗位人员”,主要配置到监狱辅助管理岗位、监狱生产关键要害岗位、罪犯技术辅导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本次招聘人数35人(其中监狱生产关键要害岗位15人、罪犯技术辅导岗位15人均限男性;监狱辅助管理岗位5人,限汉语言文学、网络管理与维护、新闻与文秘、传媒策划与管理、新媒体与信息网络、统计、审计、财务、行政管理专业,性别不限)。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招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监狱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相关事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2001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到高中、中专及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人员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5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县总公司(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报名咨询电话:办公室  0883-3219466

13708838788字老师    14787577109何老师  

18988309811祝老师     18314192770祝老师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军人须提交军人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银行征信记录证明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人工审查方式。审查时间为报名时同时审查;审查需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现场通知和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报名人,通过审查合格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于通知时间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并采取一票否决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按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1:2进入面试(如符合条件人员总数大于1:2比例,则按照体能测试、笔试成绩排名进入;如符合条件人员总数小于1:2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由高到低排名,按招录计划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到监狱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入政审环节。若出现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县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须5日内到岗。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后工资4500元/月(全额包干,均含“五险一金”部分)。经年度考核合格,从事辅警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待遇增加100元,逐年递增。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及加班补贴等福利待遇。因公伤亡的抚恤事宜,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办理。监狱按要求统一配发工作服装。就餐标准按照正式干警职工标准执行,不提供住房。

七、考核

    工作期间,按照云南省临沧监狱制定的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对辅警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警务辅助人员需要继续在监狱就业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临沧监狱研究同意后,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警务辅助人员不需要继续在监狱就业或本人不作书面申请的,临沧监狱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本人提前三个月申请且单位同意,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录考试。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如有下列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其他违法违规获取应聘资格的情形。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 :0883—3750111  13988309811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云南省临沧监狱政治处负责解释。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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