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对象:
1.专业要求:法律、法学专业;
2.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已登记失业或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已登记失业的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岗位:就业见习生1名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协议遵循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四.工作补贴:
被招聘为见习人员后,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就业见习人员告知承诺书》。见习期间,公司将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20元。同时,公司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五.联系电话:石老师19308838886(微信同号);张老师0883-666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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