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选聘、规范管理。经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二)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成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曾受过刑法处罚、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二)合同期内,薪资待遇每月按369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执行。(三)合同期内,个人报名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单位不予限制。(四)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满一年),食宿自理。(五)被聘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7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二)报名地点: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山路147号)302办公室。(四)所需材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蓝色渐变)免冠1寸正规照2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本次招聘采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个人通信不畅未能接到面试通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wps